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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天津保险业2010年第一期高管人员培训班的通知
2010-06-04 【字体: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津保监发[2010]58号

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恒安标准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爱和谊财产保险(中国)有限公司,各保险公司天津(市)分公司,各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天津市保险行业协会:

  按照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培训管理暂行办法》(保监发[2008]27号)要求,我局研究决定于近期举办2010年第一期高管人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地点、人员

  时间:2010年6月17—18日(具体培训日程另行通知)。

  地点:天津金融培训学院(地址:天津市宝坻区天宝经济开发区宝中道南侧1号;电话:022—22530900)。

  参训人员:天津市辖区内保险总公司、分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天津市保险行业协会有关人员。

  二、培训内容

  (一)法律法规、职业规范学习:请中国保监会法规部副主任王金铎、法规部法规处处长董炯就新颁布的《保险公司管理规定》、《保险公司中介业务违法行为处罚办法》、《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案件责任追究指导意见》等4个保险业配套规章作专题讲座。

  (二)综合素质学习:

  1、请天津市委常委、副市长崔津渡做专题讲座,主题为“天津经济金融形势及滨海新区未来发展概况”。

  2、请中央党校专家教授做专题讲座。

  三、有关要求

  1、思想重视,积极参加。此次培训班是今年我市保险公司高管人员第一期培训班,得到了市领导及保监会法规部领导的大力支持,请参训人员务必高度重视,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需以书面形式向天津保监局分管局长请假;培训现场将实行上、下午分别签到制度,请提前10分钟入场,确保出勤,考勤情况将与培训考核挂钩。

  2、提前学习,积极讨论。参训人员要提前学习新颁布的四项规章,带着问题参加培训。培训期间如有疑问,应以书面形式递交工作人员,培训结束前,将安排时间答疑。

  3、全面培训,加强考核。本次培训结束后,我局将相关讲座内容制作成教学光盘发放,各公司应于9月前组织内部高管人员集中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两天。同时,为检验学习培训效果,从2010年9月起,我局将组织考核,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四、其他事项

  1、报到时间:2010年6月17日上午9:30以前在天津金融培训学院一号楼报到,10:00在二号楼大报告厅正式开班。

  2、天津市辖区内保险公司总公司、分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天津市保险行业协会有关人员全程参加培训,培训费用:2000元/人,17日报到后统一交到培训中心。

  3、崔津渡副市长的专题讲座时间初步定于18日下午2:30,参训范围扩大至各保险公司支公司主要负责人,各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主要负责人,请各公司提前做好安排,组织人员按时参加,提前15分钟入场。

  4、请各单位于6月10日下午五点前将参训人员报名回执(见附件)传真至天津保监局人教处。

  联系人:张洁 段俊宇

  联系电话:022-23145069(传真)、022-23145004

  

  
二○一○年六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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