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保监发[2009]38号
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爱和谊财产保险(中国)有限公司,各保险公司天津(市)分公司:
日前,我局收到天津昊泰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关于解散公司的报告》。依据《保险代理机构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我局决定注销该公司《保险代理机构法人许可证》。
请各公司注意经营风险,及时终止与该公司的代理关系,清收各种单证及保险费。如有尚未结清单证或保险费的,请于2009年4月20日前报告我局。逾期未报告的,视同与该公司已结清全部单证和保险费。
联系人:张妍
联系电话:23145082
二○○九年四月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