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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9年浙江保险业十大新闻、十大创新、十大赔案、十大假赔案”评选活动的通报
2010-02-08 【字体: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各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各保险行业协会,省保险中介行业协会,省保险学会:

根据《关于开展“2009年浙江保险业十大新闻、十大创新、十大赔案、十大假赔案”评选活动的通知》(浙保监办发[2009]110号)要求,各单位积极组织、踊跃推荐。我局组织了相应的评选组进行了评选,现将结果通报如下:

一、 十大新闻

(一) 浙江保监局推出“车险理赔九大实事”和“寿险9项服务承诺”;

(二) 浙江涉农保险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三) 浙江建立全国首个综合性车险信息平台;

(四) 浙江保险业扎实推进车险手续费自律和银保自律;

(五) 浙江保险业构建打“三假”长效机制;

(六) 浙江保险业多措并举欢迎新保险法实施;

(七) 浙江保险业建立领导干部投诉热线接听日制度;

(八) 浙江首个保险服务社会民生示范区落户畲乡景宁;

(九) 浙江拟建出口信用保险风险补偿金制度;

(十) 浙江保险业举办“面对金融危机保险伴你同行”客户服务活动。

二、 十大创新

(一) 创建浙江车险“安心理赔联盟”项目(安诚保险、长安保险、大众保险、国寿财险浙江分公司);

(二) 政策性农民自主创业保险(太保产险浙江分公司);

(三) 首创国内高新技术企业产品质量保证保险(人保财险浙江省分公司);

(四) 商业保险参与社会建设创新项目(信泰人寿浙江分公司);

(五) 湖州市医疗责任险统保工作(湖州市保险行业协会);

(六) 推广医院直付式理赔(泰康人寿浙江分公司);

(七) 参与省级农村保险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人保财险浙江省分公司);

(八) 参与富阳大社保体系建设(中国人寿浙江省分公司);

(九) 启动国内贸易信用险业务(平安产险浙江分公司);

(十) 嘉兴新居民意外伤害综合保障计划(国华人寿浙江分公司)。

三、 十大赔案

(一)2009年4月,浙江辽远海运有限公司一货轮在韩国济州岛附近海域沉没,人保财险浙江省分公司承保远洋船舶一切险,向投保单位赔付1796.6万元。

(二)2009年11月,平阳县电力公司所属输电线路、变电线路等设施受“莫拉克”台风影响受到严重损失,人保财险浙江省分公司承保财产一切险,向投保单位赔付768.5万元。

(三)2009年1月,浙江新华制药有限公司生产车间发生爆炸事故,人保财险浙江省分公司承保财产综合险,向投保单位赔付970.4万元。

(四)2009年7月,苍南县长途汽车运输总公司一营运车辆发生“7·26”特大交通事故,造成5人死亡、3人重伤、20余人不同程度受伤,人保财险浙江省分公司承保承运人旅客责任保险,向投保单位和投保人赔付180万元。

(五)2009年5月,被保险人陈某因车祸抢救无效死亡,太保寿险浙江分公司承保安贷宝意外伤害保险(B款),向桐乡市农村信用联社梧桐信用社赔付100万元。

(六)2009年9月,杭州建新浮法玻璃工业有限公司公司窑炉发生自然坍塌,太保产险浙江分公司承保财产综合险,向投保单位赔付158万元。

(七)2009年5月,黄岩区屿头乡里岙村发生火灾,致90户农户受灾,人保财险浙江省分公司承保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向投保人赔付102.6万元。

(八)2009年10月,衢州市江山市大众公交公司一客车行至大湖山顶时翻下百米深山,造成11人死亡、17人受伤的“10·28”特大交通事故,人保财险浙江省分公司承保承运人旅客责任险,向投保人家属赔付100万元。

(九)2009年10月,温州市南方皮塑公司发生盗窃案,太保产险浙江分公司承保企业财产综合险,向投保单位赔付145.3万元。

(十)2009年7月,被保险人顾女士确诊癌症,平安人寿浙江分公司承保鸿盛终身寿险,向投保人赔付66.7万元。

四、十大假赔案

(一) 杭州市何某在新华保险等多家保险公司集中高额投保,涉案金额共188万元,2009年2月谎称遭受意外导致伤残,向保险公司骗取赔款。最终,何某承认告知不实,放弃索赔申请,公司退还保费。

(二) 衢州市江某购买衢州市新汇彩印有限公司后,虚构设备买卖合同,向国寿财险金华中支投保财产综合险,并于2009年1月15日人为纵火骗取赔款,涉案金额146万余元。10月15日,被衢州市柯城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三) 杭州市吴某父子伙同多名出租车司机伪造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及事故现场,向太保产险、永安保险等多家保险公司骗取赔款,涉案金额共145万余元。2009年12月11日,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对涉案人员作出有罪判决。

(四) 衢州市杨某驾驶未投保车辆出险后,通过更换车厢及驾驶室,向人保财险龙游支公司骗取赔款,涉案金额42万余元。2009年5月,公司接到车主家属起诉。最终,车主主动放弃索赔。

(五) 2009年8月21日,投保单位广州十六冶建筑公司利用被保险人李某名字顶替受伤人员向太保产险浙江分公司骗取赔款,涉案金额30万元。

(六) 湖州市金天地汽车销售公司与修理厂联合作案,骗取赔款,涉案金额56.6万元,涉及人保、平安等10余家保险公司。

(七) 2009年11月,车辆脱保一个月后,车辆在安徽出险,王某遂投保人保财险进行骗赔,涉案金额30万余元。经证实,公司做拒赔处理。

(八) 杭州市徐某伪造购买合同、发票,向银行按揭贷款并向大众保险投保还款保证保险,却将贷款挥霍,导致银行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申请,涉案金额30万余元。2009年5月28日,杭州市公安局立案侦查。目前,此案在杭州市中院二审。

(九) 台州市林某在平安产险投保后,掉包出险车辆驾驶员,且虚报事故,涉案金额18万元。2009年8月4日,林某提出放弃索赔,路桥经侦大队停止保险诈骗行为调查。

(十) 台州市平安人寿某客户顶替患重病者,向保险公司骗取赔款,涉案金额10.8万元。公司拒付,并解除合同。

希望各单位再接再厉,扎实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实施“二次创业”、加快建设“三大保险”,大力宣传保险业在经济社会建设中发挥的作用,展现改革创新成果,促进社会深入了解保险、认识保险,营造有利于保险业持续健康发展的环境。









二〇一〇年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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