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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2011-10-24 【字体: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方便公众快速、准确地查阅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以下简称“浙江保监局”)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有关规定,制定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范围

(一)浙江保监局职能、地址、联系方式、处室设置、办事程序;

(二)浙江保监局规范性文件;

(三)浙江保险业发展规划、信访投诉基本情况以及依法应当公布的保险统计数据;

(四)浙江保监局保险行政许可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以及办理情况;

(五)浙江保监局行政处罚结果;

(六)经浙江保监局备案,在浙江保险市场销售的保险产品目录;

(七)浙江保监局工作人员录用计划以及实施情况;

(八)浙江保险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预警信息以及应对情况;

(九)浙江保监局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

(十)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以及实施情况;

(十一)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十二)保险机构浙江分公司、在浙保险中介机构、外国保险机构驻浙代表机构的基本情况;

(十三)浙江保险中介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情况,保险中介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件信息;

(十四)其他应当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浙江保监局办公室是浙江保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对外公开管理及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受理、答复工作。

    三、政府信息的公开时限

    根据规定,浙江保监局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在形成或变更后20个工作日内公开。对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一般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最多可延长15个工作日。

    四、政府信息的发布方式

(一)浙江保监局网站(zhejiang.circ.gov.cn)。

(二)新闻发布会。

(三)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

    五、依申请公开

    申请人可通过以下方式申请获取政府信息:

(一)在浙江保监局网站在线申请。申请登录浙江保监局网站,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模块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功能,在线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书面申请。申请人可从浙江保监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模块下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填写相关内容后打印成纸质文件,附身份证明材料后以邮寄、快递等方式送至浙江保监局。

(三)口头申请。浙江保监局一般不受理口头申请。如申请人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可以口头申请,由浙江保监局工作人员代为填写《申请表》。

对于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浙江保监局根据情况做出以下答复:

(一)属于浙江保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范围的,告知该信息或获取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二)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不予公开的理由;

(三)依法不属于浙江保监局公开或者该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公开机关的,告知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四)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正;

(五)属于部分公开的政府信息,提供可以公开的信息内容;

(六)难以确定是否属于公开范围的,说明暂缓公开的理由和依据。

    六、政府信息公开收费

    浙江保监局经向浙江物价、财政部门提出立项许可申请,按当地标准,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

    七、公众监督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浙江保监局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浙江保监局纪检监察处、中国保监会办公厅或监察局举报。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浙江保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八、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 杭州市体育场路105号凯喜雅大厦12楼

邮政编码:310004

联系电话: 0571-85777935

传真: 0571-85777754

电子邮箱:zjii@vip.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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