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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辽宁省应对雨雪冰冻极端天气理赔服务工作的通知
2009-12-08 【字体: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辽保监办发〔2009〕90号

各财产保险公司省分公司、省及各市保险行业协会:
  近期,我省大部分地区出现强降温、雨雪、大雾等极端天气,给民众生产生活带来了一定影响。根据中国保监会《关于做好雪灾保险服务工作的通知》(保监厅发〔2009〕81号)相关要求,为做好我省极端天气保险理赔服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财产保险公司省分公司要充分认识和高度重视做好保险防灾理赔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对保险理赔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制定极端天气灾害应急预案。
  二、各财产保险公司省分公司要加强保险防灾理赔工作,提高查勘定损和赔付效率,帮助受灾保险企业、受灾保户尽快恢复生产、生活,同时协助当地政府开展救灾工作,确保理赔服务及时到位。
  三、各财产保险公司省分公司要督促当地分支机构做好极端天气保险理赔服务工作,同时视受灾实际情况启动相应应急预案。
  四、请各单位要主动加强与气象、交通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关注天气变化,对随时可能出现的灾情积极采取应对措施,确保保险切实发挥其风险管理和经济补偿等社会稳定器的功能。
  五、各财产保险公司省分公司、省及各市保险行业协会要密切关注当地灾害发生情况,按照保监会关于重大事项快速上报制度的相关要求,及时上报本公司及当地受灾、理赔等相关情况。
  特此通知。

二OO九年十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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